—陕西正通典当有限公司法人梁政非法经营及虚假诉讼的举报
我是赵雪琴,女,身份证号:610126196302262824,我代表西安战祥置业有限公司,举报陕西正通典当有限公司、西安正通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梁政虚假诉讼、非法经营等犯罪事实。
举报事实与理由如下:
自2012年起,梁政向我丈夫马战利陆续发放贷款,截止到2019年4月1日,梁政从其中国农业银行卡号为6228460210009111310向马战利转款19笔,转款为发放贷款,共计1507.5万元。在此期间,我丈夫马战利通过个人账户以及西安市高陵区建筑工程公司第十一项目部、西安亿朔商贸有限公司、西安战祥置业有限公司向梁政的中国农业银行卡号为6228460210009111310共计还款36笔,总金额为2180万元。我方还款的金额远远超过马战利向梁政的借款金额,总共多还了672.5万,算下来利率高达44.6%。
我公司与梁政借款与还款银行回执记录(1)
我公司与梁政借款与还款银行回执记录(2)
36份银行回执还款记录不难看出,我公司不但偿还了梁政的所有借款,还款的金额远远超过马战利向梁政的借款的金额,总共多还了672.5万,利率高达44.6%。
2019年8月6日,在我丈夫马战利去世的第3天,梁政分别以西安正通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梁政)及陕西正通典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梁政)的名义向高陵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马战利及西安战祥置业有限公司分别偿还我丈夫马战利早已还清的借款145万以及522.5万元贷款,并对我丈夫马战利本人及他担任法人的西安战祥置业有限公司股权、车辆、银行存款等财产以及部分已经支付完所有购房款的第三人的房产进行了财产保全。
因西安战祥置业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系房地产开发,西安正通实业有限公司及陕西正通典当有限公司保全了西安战祥置业有限公司所有账户(包含资金监管账户)的措施,导致西安战祥置业有限公司不能给已经缴纳房款的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不能办理相关房产证的手续,致使西安战祥置业有限公司因违约办理相关购房手续,被购房者追究违约责任。给西安战祥置业有限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了严重影响,公司举步维艰。也严重侵害了相关购房者的利益,引起了购房者的强烈不满,造成了社会的不稳定。
2019年10月,梁政通过虚假诉讼,将西安战祥置业有限公司起诉到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法院,要求归还145万借款以及522.5万元放贷款,在庭审中西安战祥置业有限公司已经进行举证,并提交转账记录的情况下,西安正通实业有限公司及陕西正通典当有限公司的辩护称该转账记录系偿还之前的借款及利息。梁政与一审法院张青仅凭借条,在没有任何客观证据支持的辩护下,就认定所还款项系偿还之前借款及利息,并判决西安战祥置业有限公司及马战利的5名继承人赵雪琴等偿还借款145万以及522.5万元贷款。西安战祥置业有限公司会计提供出还款凭证,证实我公司早已超额偿还梁政44.6%款项,也就是说,将款项早已还清。
梁政借西安战祥置业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马战利已经去世,公司无人主事的“良机”,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达到继续侵占战祥公司财产的目的。
另外,根据我们了解,梁政经常以陕西正通典当有限公司以及西安正通实业有限公司为名,向包括我们受害人在内的不特定多数人放贷,以收取巨额利息,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恶劣。我们在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网进行查询,以陕西正通典当有限公司、西安正通实业有限公司为原告,案由为民间借贷的案件有5件,涉案金额高达500万。
西安市公安高陵分局曾对以程某某、任某某、田某某、王某某、赵某、李某、梁政等为首的黑社会性质放贷团伙进行打击,但梁政神通广大,在扫黑除恶行动中不了了之,梁政等人至今仍逍遥法外。
至今,依靠高利贷放贷的梁政和陕西正通典当有限公司、西安正通实业有限公司仍然披着合法的外衣,从事违法放高利贷。在西安市高陵区一带,凡是接触过梁政的人,评价只有一个:此人不简单,背后有“高人”。梁政的所作所为,给当地老百姓造成了很大的危害。
梁政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两家公司并不具有金融机构的经营放贷的资质,但其均以非法放贷为主要经营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以及根据2019年10月21日,全国扫黑办召开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越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根据上述规定,梁政明显构成了非法经营罪。非法经营罪量刑是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规定处罚。
西安战祥置业有限公司、赵雪琴等与陕西正通典当有限公司借贷合同纠纷一案,西安战祥置业有限公司提供了证据予以证明案件的事实存疑,并且申请对涉案当事人梁政的相关银行流水进行调查取证,对涉案当事人的财务进行司法审计,但是该案一审法官和二审法官以及终审均不予作为,对我方提供的证据不采信,对我方要求查账的请求不作为,严重影响案件的公平公正审理和判决。
我方要求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查账,被拒绝。
一审、二审及再审过程中,我方提出了明确的还款证据,并要求法官对双方债务情况进行查账、核实,但我的请求,遭到了法官的拒绝,这也是造成对方虚假诉讼赢了官司的最主要原因。
再审中,我方要求法官核查梁政的农业银行的流水情况,主审法官答复,核查工程量太大,我害怕对方告我。
我公司遭遇虚假诉讼,我们曾多次向区市两级纪委部门反映,西安市纪委一位工作人员回复,你反映的事我大概清楚了,也同情你们,我们也没办法。
目前该案即将进入执行程序,枉法裁判。我丈夫马战利去世的第3天,梁正就通过不正当手段保全了马战利所有财产,冻结了我公司和家属的所有账户,导致我公司企业瘫痪,员工不能正常工作,所开发的房产业主不能办理相关手续,同时给家里老人和子女带来工作和生活的不便和负面影响。如果法院再枉法执行将使我公司开发的房产居民无法入住,将会给社会带来不安定因素。
梁政虚假诉讼,依据《新刑法》对虚假诉讼的规定有: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上述举报希望最高人民法院、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中纪委、国家监委,陕西省纪委、监委对案件给予纠错,希望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主要领导给予关注,希望扫黑办和西安市、高陵区公安部门对梁政非法放贷、虚假诉讼的犯罪行为立案侦查。
举报人:赵雪琴
2022年6月9日